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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 来源: | 作者: | 更新日期:2008-6-29 10:30:21 | 评论 0 条 | 我要投稿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GB/T16180—1996 ),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一至四级标准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1 )极重度智能减退;

字串6

2 )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 B2 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字串7

4 )四肢瘫肌力三级或三肢瘫肌力二级;
5 )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 )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字串8


7 )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 )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 )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字串7

10 )小肠切除 90% 以上;
11 )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字串9

12 )双侧肾切除或孤立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二、二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1 )重度智能减退; 字串6
2 )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02 ,或视野 ≤8% (半径 ≤5 度); 字串3
4 )双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
5 )双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6 )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 30 平方厘米;
字串9

7 )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
8 )三肢瘫肌力三级或截瘫、偏瘫肌力二级;
9 )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字串1
10 )双下肢高位缺失;
11 )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 )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字串6


13 )双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
14 )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 )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字串5
16 )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 )心功能不全三级;
18 )一侧全肺切除并胸改术,呼吸困难三级;

字串1


19 )肺功能重度损伤;
20 )呼吸困难四级或 PaO24.1—8kPa PaCO27.9—6kPa 字串3
21 )尘肺 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三级;
22 )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三级;
字串7

23 )肝功除 3/4 ,并有常规肝功能重度损害;
24 )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 Budd—chiari 综合症; 字串9
25 )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26 )胆道损伤致重度肚功能损害;
27 )全胰切除; 字串9
28 )全胰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29 )急性白血病;
30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型); 字串4
31 )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赖胃造瘘者;
32 )小肠切除 >   3/4 ,未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字串5
33 )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4 )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三、三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字串9
1 )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2 )面部重度毁容;
3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05 或视野 ≤16% (半径 ≤10 度);
字串2

4 )双眼矫正视力 ≤0.05 或视野 ≤16% (半径 ≤10 度); 字串7
5 )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 <   .1 或视野 ≤24% (或半径 ≤15 度); 字串4
6 )同侧上、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7 )一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 >   30 平方厘米;

字串9


8 )一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 >   30 平方厘米;
9 )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字串6


10 )截瘫肌力三级;
11 )偏瘫肌力三级;
12 )双手全肌瘫肌力三级;
字串5

13 )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14 )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5 )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字串5


16 )一侧肘上缺失(利侧);
17 )利手缺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18 )利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字串8

19 )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功能不全;
20 )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1 )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
字串4

22 )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3 度房室传导阻滞; 字串2
24 )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改形术后;
25 )一侧胸改术后(切除 6 根肋骨以上); 字串5
26 )尘肺 期;
27 )尘肺 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三级;

字串9


28 )尘肺 期、 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29 )放射性肺炎后,两叶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三级;

字串8


30 )肝切除 2/3 ,并肝功能中度损害;
31 )粒细胞缺乏症;
字串3

32 )全胃切除;
33 )小肠切除 3/4 ,未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字串5
34 )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5 )双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6 )永久性尿管腹壁造瘘; 字串8
37 )膀胱全切除。

四、四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1 )中度智能减辀?; 字串9
2 )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 )癫痫重度;
4 )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 >70% 字串9
5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   0.2 或视野 ≤32% (或半径 ≤20 度);
字串7

6 )一眼矫正视力 <0.05 另眼矫正视力 ≤0.1
7 )双眼矫正视力 <0.1 或视野 ≤32% (或半径 ≤20 度);
字串4

8 )双耳听力损失 ≥91Dbhl
9 )牙关紧闭或因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字串2
10 )一侧上颌骨缺损 1/2 ,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 >   20 平方厘米; 字串4
11 )下颌骨缺损长 6cm 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 >   20 平方厘米;

字串9


12 )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完全不能张口;
13 )舌缺损 > 全舌的 2/3 字串9
14 )双侧完全性面瘫;
15 )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16 )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字串8


17 )单肢瘫肌力二级;
18 )双手部分肌瘫肌力三级;
19 )双足全肌瘫肌力二级;

字串4


20 )中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21 )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22 )利手前臂缺失;
字串1

23 )利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24 )一侧肘上缺失(非利侧),不能安装假肢;
25 )一侧膝以下缺失,不能装假肢,另一侧前足缺失; 字串5
26 )一侧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
27 )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
28 )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

字串3


29 )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流食者;
30 )瓣膜置换术后;
31 )心功能不全二级;
字串8

32 )病态窦房结综合症(需安装起博器者);
33 )一侧全肺切除术后;
34 )肺功能中度损害;

字串7


35 )肺叶切除后并部分胸改术;
36 )尘肺 期;

字串6


37 )尘肺 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
38 )呼吸困难三级;

字串2


39 )肝切除 2/3
40 )肝切除 1/2 ,肝功能轻度损害;
字串7

41 )胆道损伤致中度肝功能损害;
42 )胰次全切除,胰岛素依赖;
43 )再生障碍性贫血;
字串9

44 )慢性白血病;
45 )小肠切除 3/4 ,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字串2

46 )小肠切除 2/3 ,包括回盲部切除;
47 )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字串4
48 )外伤后肛门排便重度障碍;
49 )肾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50 )输尿管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字串8
51 )永久性膀胱造瘘;
52 )重度排尿障碍;
53 )神经原性膀胱,残余尿 ≥50mL
字串6

54 )尿道狭窄,需定期行扩张术;
55 )双侧肾上腺缺损;
56 )未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 字串1
57 )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
58 )免疫功能明显减退。

五、五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字串2
1 )完全运动性失语;
2 )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3 )脑脊液瘘,不能修补; 字串8
4 )面部轻度毁容;
5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   0.3 或视野 ≤40% (或半径 ≤25 度);

字串7


6 )一眼矫正视力 <0.05 另眼矫正视力< 0.2
7 )一眼矫正视力 &lt0.1 ,另眼矫正视力等于 0.1 字串3
8 )双眼视野 ≤4% (或半径 ≤25 度);
9 )一侧眼球摘除者; 字串4
10 )双耳听力损失 ≥81dBHL
11 )鼻缺损 1/3 以上;
字串7

12 )一般活动及轻工作时有呼吸困难(喉原性);
13 )一侧上颌骨缺损 1/4 ,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 >10 平方厘米; 字串8
14 )下颌骨缺损长 4cm 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 >10 平方厘米;
15 )上或下唇缺损 >1/2

字串8


16 )面颊部洞穿性缺损 字串9


Tags:鉴定 标准 程度 工伤 职工 功能 切除 完全 缺失 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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