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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 来源: | 作者: | 更新日期:2008-7-1 13:19:50 | 评论 0 条 | 我要投稿 ]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犯罪属于告诉才

处理的犯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属于公诉案件。依照本款的规定,对于犯暴

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在没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对

于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此外,依照本法第九十八条的

规定,如果被害人受强制或者威吓而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Tags:追究 刑事 责任 如何 自由 干涉 婚姻 暴力 被害人 致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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