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注册           网站地图 高级搜索 RSS订阅 收藏本站
热点省市导航: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辽宁 浙江 江苏 河南 陕西 广东 广西 湖南 湖北 云南 福建 江西 四川 河北 海南
您的位置:主页>专业律师>刑事辩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 来源: | 作者: | 更新日期:2008-8-23 16:15:37 | 评论 0 条 | 我要投稿 ]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巳于2001年5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5月26日起施行。 字串4

    二OO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字串9

  字串7

  字串1

  字串8

法释?煟玻埃埃堡牐保逗?

字串6

  字串7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字串6

    你院沪高法?煟玻埃埃挨牐保保泛拧豆赜谇澜俟?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定性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字串7

    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字串8

    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字串7

    

字串6

此复

字串3


Tags:如何 案件 问题 杀人 故意 人民法院 关于 抢劫 过程 最高
您的评论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