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注册           网站地图 高级搜索 RSS订阅 收藏本站
热点省市导航: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辽宁 浙江 江苏 河南 陕西 广东 广西 湖南 湖北 云南 福建 江西 四川 河北 海南
您的位置:主页>法律知识>民商专题>

为什么没有规定婚内强奸

[ 来源: | 作者: | 更新日期:2008-6-29 08:35:38 | 评论 0 条 | 我要投稿 ]
婚内强奸不属于婚姻法的调整范畴,它属于刑事法律的范畴,不能由民事法律来调整。因此在《婚姻法》内没有规定婚内强奸
Tags:强奸 规定 没有 为什么 范畴 调整 属于 《婚姻法》 因此
您的评论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