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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安部决定对看守所开展监管执法专项检查

[ 来源:人民公安报 | 作者:马永梅 闵政 | 更新日期:2009-4-17 13:28:01 | 评论 0 条 | 我要投稿 ]
 为促进看守所严格执法、文明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决定自4月20日起对全国看守所开展为期五个月的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要求,按照新形势、新任务对看守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效解决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在监管执法、法律监督等方面存在的 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维护看守所安全。具体工作目标包括:“牢头狱霸”得到有效打击、进一步完善落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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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出的通知强调,要通过专项检查活动,严格落实看守所重大责任追究的规定。对发生民警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或者在押人员重伤其他在押人员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发生重大事故负有监督不力责任的检察室,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所在省级公安厅(局)和省级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要分别到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说明情况。(马永梅 闵政) 字串8


Tags:执法 专项 检查 监管 开展 公安部 决定 最高 看守所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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